一、制度约束,明确责任。坚持“堵、防、治”相结合,不断完善制度约束机制,出台了《广元市市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办法,明确了采购人、主管部门及“一把手”责任,突出政府采购重点内容,把准关键环节,通过靶向施策,倒逼采购人科学决策,依法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坚持专业指导,调整充实法律专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人员和熟悉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专项从事政府采购监督审核工作,对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政府采购备案等环节进行重点审查,强化对评分标准、评审因素等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从严源头管控,加强业务指导,坚决筑牢政府采购违规决策风险防线。
三、风险提示,预防为主。对政府采购项目前期审核中发现的争议事项、疑点问题,及时向采购人及主管部门下发风险提示及管理建议函,一一列举风险疑点,并注明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要求,责成采购人及主管部门“一把手”严格把关。通过风险提示预警,将漏洞堵塞于行政行为之前,取得了良好的预防和治理效果。
四、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坚持宣传教育、加强惩戒并行,以政策学习、业务培训为抓手,通过汇编政府采购政策制度手册、开展政府采购法制讲座、开设专题课程等形式,多层次、全覆盖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强化对部门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深化依法采购意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内控管理制度建设、政府采购名录库备选库清理等工作纳入财政监督检查,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方式,增强政府采购监管合力,持续巩固拓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