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代理机构监管工作,潍坊市财政局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出台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开展了全市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
此次信用评价设立了12项评价指标,重点考察代理机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采购文件编制是否规范、评审因素设定是否科学、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全面、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是否落实到位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并予以公开,可作为采购人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的参考依据。代理机构按照“自主自愿、积极参与”的原则,自主确定是否参加信用评价。通知发布后,共有62家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了信用评价。经对信用评价资料进行审查和综合评价,优秀率达35%,合格率达65%,无不合格代理机构。
针对此次信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潍坊市财政局及时责令有关代理机构进行整改,要求各代理机构在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前提下,监督内部从业人员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开展业务,确保代理业务依法依规开展。
(宋来忠 蒋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