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通市财政局会同市行政审批局、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印发《南通市级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履约保证保险网上办理试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搭建金融保险机构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之间的“桥梁”。
《通知》明确,围绕“减成本”,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南通市试行履约保证保险替代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一方面,由保险公司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对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保证政府采购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保障了采购人的权益;另一方面,履约保证保险既不像银行保函那样影响供应商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也不需要供应商提供额外担保,更不需要大额现金质押,有效盘活供应商的现金流。比如,按照履约保证保险综合年费率最高不超过1.8%的约定,1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需要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办理履约保证保险只需缴纳1800元,大大减轻了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