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了小米科技诉中山米家电器有限公司(已更名中山奔腾公司)商标侵权案,小米科技胜诉,获赔5000万元!
1、小米科技
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3日,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硬件和电子产品研发的移动互联网公司,同时也是一家专注于高端智能手机、互联网电视以及智能家居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
2、中山奔腾公司
中山奔腾公司是一家专注家用电器研发与制造的企业。经过多年快速而稳健的发展,如今公司集设计、开发、销售、服务于一体,旗下实力品牌众多。
3、案件回溯
小米科技称自己已于2011年4月在第9类注册了“小米”商标,而中山奔腾公司在2011年11月在第11类注册了“小米生活”商标。小米公司认为该行为属于“蹭热度”,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故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
本案的关键点在于小米公司的“小米”商标在中山奔腾公司注册“小米生活”商标前,是否为驰名商标,是否受到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
4、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经综合考虑后认定,“小米”商标在中山奔腾公司注册“小米生活”商标前已经处于驰名状态,符合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的条件,故判令中山奔腾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5000万元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