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怡口蓮”vs“怡口莲”商标侵权纠纷案。
1、怡口蓮
怡口莲,品牌英文名:eclairs,“怡口莲”是“吉百利史威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旗下的一个品牌。主要产品包括:怡口莲牛奶巧克力夹心太妃糖(原味)、怡口莲牛奶巧克力夹心太妃糖(咖啡)、怡口莲牛奶巧克力夹心太妃糖(蓝莓)、怡口莲牛奶巧克力夹心太妃糖(榛仁)等多种口味。
2、事件回溯
吉百利英国有限公司称自己是“怡口蓮”系列商标的持有人,经调查发现怡口莲(厦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怡口莲”巧滋脆夹心米果,其商标字体、包装设计风格同自己的“怡口蓮”商标高度近似,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吉百利英国有限公司遂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怡口莲(厦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刊登道歉声明、赔偿300万元。
3、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吉百利公司在中国大陆对“怡口蓮”商标进行了大量、持续的宣传,其产品在糖果领域也颇具知名度。怡口莲(厦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吉百利公司同属于食品行业的经营者,其模仿“怡口蓮”商标,申请注册与之极为近似的“怡口莲”商标,具有攀附“怡口蓮”品牌知名度的故意。
最终,法院判决怡口莲(厦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更改企业名称、刊登道歉声明、赔偿2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