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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融办要求P2P平台报送全部存量业务数据

  3月19日,深圳市金融办已于3月14日发布关于报送网贷机构存量业务数据明细材料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网贷机构将截止至3月31日24:00前的全部存量业务数据明细信息(包括项目信息、借款人信息和投资人信息),按照日报表的报送格式于4月4日前提交深圳市金融办。

  根据通知,为全面掌握深圳市网贷机构业务数据情况,摸清网贷机构风险底数,深圳市金融办前期通过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已对各网贷机构季报、月报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为进一步提升监管系统对企业经营状况监管预警的准确性,因此,深圳市金融办要求网贷机构报送全部存量业务数据明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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